2017年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相关内容
2017-03-31来源: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考试时间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时间为:2017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下午1:30——3:00。

(二)考试地点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路校区(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1、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一份试卷),满分1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招考生)

主要考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职业倾向、职业潜质等,考核方式按考生报考专业大类不同分为笔试、面试等形式,满分150分。

专业技能测试(“对口升学”考生)

主要考察中职毕业生中职阶段所学习的专业技能,考核方式按考生报考专业大类不同分为笔试、实操、面试等形式,满分150分。

(四)考生须知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入场后至考试过程结束前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或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入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本次考试部分试题须在机读卡上填涂,各位考生须自带2B铅笔和像皮,在试卷、机读卡、答题纸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考场、准考证号、姓名,并用2B铅笔将机读卡上的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在机读卡上答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在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5、迟于开考时间30分钟者不得入场,不得提前交卷。

6、除必要的演算用笔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带手机进入考场者,只要手机铃响,或者拿出被发现,不管任何理由,均视为作弊。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7、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遇到问题可举手,请求监考人员解释。

8、考试中途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9、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全体起立,不得再答卷,否则视为作弊。待监考教师清点试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草稿纸带出场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五)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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