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2017年招聘公告
2017-03-30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现公开招聘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8人。

具体招聘学院:船舶工程学院、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水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本科、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国内重点院校。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应聘者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小语种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四)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应聘学生须提供经过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认证的学习成绩单。

(七)所学专业为理工类专业(特殊岗位可以不考虑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学院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同等情况下,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曾经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者优先录用(须有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三)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辅导员基本能力考试和面试三部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拟聘人员网上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逾期不能报到;

2.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3.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同类同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管理及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续聘的第一个聘期内不得申请转岗。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4月14日前将应聘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相应位置要求附本人照片)发送到zhaopin@hrbeu.edu.cn报名,邮件标题须注明“应聘辅导员”,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执。招聘的所有后续事宜将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hrbeu.edu.cn/)“招聘信息”栏目中进行公布,不再单独通知个人,请予以关注。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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