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信息错误变更处理办法
2017-03-30来源: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

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错误处理办法:

一、认定机构信息录入的错误(如重号):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填写(要有个人签名和近期照)。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3.一寸照一张。(另电子照发邮件到729457921@qq.com)

4.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号码。

二、申请人自身信息填写错误(如身份证号错误),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公安局出示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三、所有复印件必须有单位盖章证明并备注盖章人姓名。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变更报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13室李老师收,邮编:316100,电话0580-3028211)。

备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中每项内容都填写了样例,目的是为了告知大家每项内容如何填写。请大家先仔细领会每项信息的填写内容,然后将样例内容删掉,如实填写申请人变更前和变更后证书上的信息。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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