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招聘文化专技人才简章
2017-03-30来源: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2017年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专技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31日至1999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4月18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主管部门 招考单位 职位代码 招聘职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 历 专 业 其 他
文广新局 剧目创作室 1 编剧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 戏剧学、戏剧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曲)与影视学  
文化馆 2 舞蹈表演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具有相应学位
评弹艺术传承中心 3 评弹演员 专技 2 大专及以上 评弹表演  
锡剧艺术中心 4 小提琴演奏员 专技 1 本科 音乐表演 具有相应学位,四级演奏员及以上职称
锡剧艺术中心 5 长笛演奏员 专技 1 本科 音乐学、音乐表演 具有相应学位,四级演奏员及以上职称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复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1.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4月18日,每天8:30~11:00;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8号(广电大厦)9楼组织人事科。

2.电子邮件报名

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4月18日。截止日期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E- mail:287011788@qq.com。

(二)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17年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化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在港澳台高等学校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内地学生)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材料中,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提供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请提供电子证件照。

4.经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书》,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电子邮件报名成功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查不具备招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视作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8号(广电大厦)9楼909室。

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资格复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

五、考试及总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1.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根据应聘岗位要求,现场测试应聘者专业能力,时间为10分钟。

2.结构化面试。

专业考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的70%和结构化面试成绩的3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

(三)总成绩计算

将笔试成绩乘以30%,与面试成绩的70%相加,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考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核(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

九、纪律

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91626。

十、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90891。

附件:2017年张家港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化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

张家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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