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阳市祁东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30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至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等内设机构工作。

一、选调职位、名额

文秘人员2名、计算机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具体职位要求:

(1)文秘人员:男,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计算机人员:计算机相关专业,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从事计算机应用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目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实施

选调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干部监督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四、选调程序

1、公告。选调方案审定后,在祁东党政门户网、祁东新闻网、祁东党建网、祁东电视台、“祁东党建”微信平台、“祁东宣传”微信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告。

2、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委四大家主楼428房;联系人:黎幸、谭水朝;联系电话:6264344。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经历证明1份(加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所在单位意见”栏内盖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初审,并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复审。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程序。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应达到3:1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则按报考的人数相应核减选调职位数。

4、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文秘人员考生人数为6名,计算机考生人数为3名,则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6、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7、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结合选调职位要求,对其进行深入了解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规定递补考察对象。

8、公示。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提出选调初步人选,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在祁东党建网、祁东新闻网公示7天。

9、借调试用。试用期6个月,由县委组织部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17年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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