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饶平县对2017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2017-03-30来源:饶平县教育局网

潮州市饶平县对2017年春季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各镇中心小学、各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饶平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8:30开始),请申请人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办理相关测试手续。

地点:县青少年宫(饶平大道中段)

联系电话:0768—7501041

三、测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

1、测试内容

a、试讲:被测者根据申请认定资格的层次学科,自选现行教材一个课时的课程课题,写好教案(教案在试讲前缴交评委三份),用说课的形式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

b、面试5—10分钟,包括:

(1)被测者自我介绍(内容:姓名、单位、简历、学历等)。

(2)讲自己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或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一个例子。

2、评分标准:

面试和试讲总成绩分别为100分,测试成绩取评委的平均分,合格分别为60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收费:根据粤价函(2010)814号文规定,每人收取认定费用240元。

五、参加测试人员,试讲及面试前应提交本人身份证给评委核对。

请须参加测试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加测试。

饶平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教学用书选用版本

附件2:测评项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附件3:体检具体要求

附件4: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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