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2012年填报志愿及录取政策
2012-06-03来源: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按国家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

一、根据考生报考类别第一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投档,由我院择优录取。

二、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文艺特长(如器乐、舞蹈、书法、绘画、声乐等);

2、有体育特长(如球类、田径等);

3、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得州(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秀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

三、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为准。

四、为确保录取,请在第二批专科A志愿栏填报我院(填报志愿学院代码:5388)。

五、已上线填报我院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动态(及时上我院网站查询或直接与我院招办及州市招生负责人保持联系),我院将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录取、补录或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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