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龙港区农村学校2017招聘教师公告
2017-03-27来源:

为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农村学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龙港区决定为农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特此公告。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目前教学需求和未来教育发展需要,2017年为农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5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初中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

(1)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报考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

(2)本科毕业生(不含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可应聘小学教育学科。

(3)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在小学无对应学科的,可应聘小学教育学科。

(4)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学科。

三、招聘对象

1、公告发布前一日,本人户籍在龙港区的毕业生。报考政治、地理的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

父母其中一方工作单位在龙港区直机关(含党组织关系在龙港区的垂直单位)、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学科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3:1,如不足3:1,按比例递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有变化的岗位在“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网http://www.hldlg.gov.cn/”公告,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报名地点:龙港区教育局(茨齐路-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c座-411室)
 

 

5、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

(2)“2017年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在“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网http://www.hldlg.gov.cn/”下载打印。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考费100元。

6、由龙港区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的初中教材知识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各占100分,总分为200分。

小学教育学科为初中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各50分,教育心理学100分,总分200分;管弦乐笔试内容同音乐学科。

2、笔试总分数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50分。

3、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划定。

4、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两科同时考)。

5、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文化考试后,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人事档案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工作由龙港区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四)面试

1、按设置岗位1:2的比例,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如果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的文化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

微型课(特长展示)。体育、音乐(含管弦乐)、美术进行微型课和特长展示,其它学科只进行微型课,时间各15分钟,教材教具自备。

3、面试内容

微型课:小学教育为小学课程内容,其它学科为初中内容。

特长展示:  体育--田径项目、体操武术项目、自选特长项目。

音乐学科—歌曲演唱、乐曲视奏、自选乐器演奏。

管弦乐—规定曲目演奏(小号、长笛、萨克斯任选其一,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任选其一)、自选管弦乐乐器演奏。

美术—素写、美术设计、自选特长。

4、面试成绩

面试各学科满分均50分,其中体育、音乐(含管弦乐)、美术学科微型课20分,特长展示3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五)录取

1、根据同一学科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文化考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为体现招聘的公平合理,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本次招聘不考虑相关的鼓励政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九)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三年内不得流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区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429—3050033

咨询电话:0429—3055821

附:

2017年葫芦岛龙港区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2017年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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