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台州市椒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7-03-25来源: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从3月下旬开始开展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二、时间安排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人员,网报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31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13日。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另行在椒江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现场确认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的人员于4月11日至4月13日,到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证大厅“职业资格综合窗口”确认。

四、随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照片4张。

8、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成一张A3纸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

9、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

2.在网上申报要求每位申请人认真仔细阅读网上“申请人必读”及“信息填写说明”,务必请按照程序要求填写每一个栏目;

3.照片须由申请人本人在网上申报时一同上传,且上传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一致。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4.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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