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一张杭州交警开出的罚单刷爆了微信朋友圈——日前,上城交警大队民警在秋涛路东宝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浙AF29××小型客车的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吃棒冰。民警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认定该驾驶人存在“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进行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记2分。
其实,既然有法律条例为依据,这个“棒冰罚单”本来不应该成为新闻,可是,竟然在网上引起热议,倒是值得我们好好琢磨一番了。
随着对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的加大,管理力度的加强,驾驶员们对以往不以为然的细节有了多一份的小心,开车时打电话等现象大为减少,更为严重的酒驾等行为更是少见很多,可对于开车吃棒冰这样的“小事”,恐怕还真是没有太加以重视。可事实上,无数惨痛案例告诉人们,很多残酷的交通事故,就是由诸如弯腰捡东西这样的“小事”所引起,从而酿成悲剧。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开车时吃东西、喝水、看手机、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因为取证困难而侥幸免于处罚,在这样的情形下,“棒冰罚单”倒是来得及时,它提醒我们,有太多被我们忽视的行为,其实都是违法的举动,当引以为戒。
而除了驾驶员要谨小慎微目中有法,管理部门也要对这类看似小小不言的违法行为加以重视,务求执法严格,提升社会文明守法意识。批评劝阻是一方面,更多时候还是要动真格,否则,驾驶员对开车抽烟等陋习习以为常,以身试法却不知犯法,酿成大错可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