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文件及我院系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情况另见我院调剂公告)。
3.考生可通过我中心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根据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安排复试分组。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笔试60分、面试40分)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眼科学基础理论知识(临床医学专业)、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分子医学方向)的掌握程度;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及临床能力;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从德、智、体和培养潜力等多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作出客观评价。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采用分组考核,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b.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依照成绩优先进行录取。
3.报考临床医学的学术型及临床型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方向导师不能从报考学术型方向的考生中招收学生。
4.导师原则上按照成绩优先招收学生;导师未能从所在的面试小组中招收到学生的,如需在其它小组中招收学生,应当经过第二轮的面试,并且导师不得从初次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中招收学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中山眼科中心分子医学、眼科学科研型招生方向需校内调剂学生。从报考本中心其他方向学生中优先调剂。
4.研究生院将于5月20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5.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要求及时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
1.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研究生科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嘉福国际大酒店7楼
电话:020-84262413
邮箱:ykzxkjk@mail.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二)申诉
电话:020-84262413
邮箱:ykzxkjk@mail.sysu.edu.cn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研究生科
2017年3月15日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17年眼科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