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17-03-21来源:中山大学网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2012〕524号)、《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7〕21号)、《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研院〔2017〕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讨论,报考我院且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都可以参加复试。

2.考生可以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

1)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2)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未提交《少数民族计划报名登记表》的少干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5小时(与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一起)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与专业课笔试同时进行。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由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

b.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一级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18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1、至少提前三天在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3、对我院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1.咨询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秘书

电话:84110723

邮箱:huangch23@mail.sysu.edu

2.申诉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电话:84110098

3.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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