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 值 | |
试 教 | 1、教学理念 | 体现新课程理念和素质教育精神,面向学生全体,弘扬发展个性,尊重学生,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10 |
2、教学目标 | 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内容正确,容量适中,理解教材,重点、难点突出。 | 20 | |
3、教学艺术 | 语言流畅,普通话标准,术语正确,言简意赅;有详有略,节奏得当;教态自然。 | 20 | |
4、教学设计 | 教学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方法得当。 | 20 | |
5、教学效果 | 达到教学目标,总体印象好。 | 10 | |
6、综合素质 | 仪表气质、教师岗位的适用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 20 | |
技能 测 试 | 见《技能测试办法》 注:考核仅为技能测试项目的岗位,其考核评分标准中含综合素 质内容,分值为20分。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