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深度解析:统一城乡医保
2017-03-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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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专家认为,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公平”二字,是推进医药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

深度解析

[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制度衔接。

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管办分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原因分析]

目前医保体系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并行,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归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管理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特别是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医疗支出逐年加大、财政筹资有增无减的趋势下,结余资金得不到充分使用,重复投入现象严重。结果是既分割了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又制约了医保效率。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在城镇工作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随子女定居城镇,医保这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如果继续“割据而治”,就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加快的新形势。到城镇定居的打工者和农村老年人,很可能因为异地看病无法享受医保而不敢迁移,其结果是制约了人口的合理流动,甚至影响新型城镇化进程。

[意义分析]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对策措施]

对此,专家认为: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对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医保统一 让城乡居民更安心

“统一城乡医保”以公平覆盖更多国人

统筹城乡医保保障医疗公平

[开头示例]

所谓“统一城乡医保”,简言之,就是实现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并轨。长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人口,不仅仅在看病时报销比例低,更是在进城看病方面承担着非常大的生活压力,尤其是新农合进入到大城市的“省级三甲医院”看病时,报销比例平均只有30%左右。这样不公平、不合理的医保制度,让我国的农村户籍人口成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也让不富裕的生活进一步平添了“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几率。

[结尾示例]

破除城乡户口差异,不能仅改一个名称——将依附在城乡户籍上的社会福利统一化,才是本质要求。而上海现在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工作,应该说不算早也不算晚。需要重申的是,在还原社会公平正义这事上,从来没有迟到之说,因此,笔者希望能有更多的还有没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的地区,要抓紧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以让公平正义覆盖更多的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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