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
2017-03-16来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以及山东省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全面衡量、分类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严格监管、政策透明、程序规范,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要充分认识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同时成立督查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详见附件1)

2.院(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要明确成员组成、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3.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明确责任和要求。

4.保证招生录取的信息公开。按教育部要求统一使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开辟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院(部)按本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详见附件2),根据学科实际完善复试录取方案,制定公正、科学、有效的考查选拔具体实施办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各院(部)在单位网页设专栏公布,同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严格按公布办法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5.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管理。院(部)认真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专家和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应全程回避。加强对全体复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掌握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和纪律、本单位实施办法、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

6.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

三、严格复试程序和工作要求

1.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院(部)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自行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2.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初试成绩要求。在成绩要求之外,院(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有歧视性规定。

3.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1)学院(部)招生计划向各专业分配时应参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统筹考虑,分类汇总下达限额。上线人数少于拟招生人数的可以适当调整计划(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型调整)。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指标单列。

(2)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学历学籍信息以教育部权威机构的认证为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录取。

5. 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复试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人。要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由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复试考核

1.加强综合素质考核。根据学科特点,以专业知识为基础,重点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综合素质,充分体现复试在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中的导向作用。

2.充分发挥院(部)、学科各复试小组的主体作用,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保证选拔质量。

3.加强对考生品德修养的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审核甄别,严肃查处违纪作弊行为,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

1.调剂除需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要求外,还应按我校及院(部)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3)。

2.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调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繁杂,院(部)要及时将调剂信息与研招办沟通。

3.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须注明“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等内容。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录取一律无效。

4.加强对考生的关心和帮助,积极引导未能复试或录取的一志愿上线考生校内或校际调剂。

六、附则

本意见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1.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名单、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2.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

3.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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