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7-03-13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其中女性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20--28周岁;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准驾车型c1 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4、矫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或4.8,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法院警辅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近两年内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3、目前已在其他司法机关从事警辅工作的人员,或者由于各种原因曾司法安机关解聘、开除、辞退的警辅人员;

4、曾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具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5日—2017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地址:通过网上报名形式将报名表格发至邮箱:njxwcourt@163.com

4、报名表格:报名人员在“http://www.njxwfy.gov.cn ”上填报并打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面试需提供。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网上报名表格打印;

4、招聘人员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政审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法院政治处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4秒;800米跑,标准为≤4分30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30厘米。

(六)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辅警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并确定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福利及加班费用)。

联系部门:玄武法院政治处

联系方式:025-83523010

附件: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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