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洞头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学员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2017-03-11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学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张栋梁、黄宁宁等2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9日起到3月15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7349。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

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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