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2017年考录公务员生源地或户籍和报考人员身份要求有关说明
2017-03-10来源: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迪庆州岗位“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和“报考人员身份要求”的有关说明

各位报考人员:

现对云南省2017年 迪庆州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岗位所在州(市)”、“招考岗位所在县(区)”和“报考人员身份要求”为“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1、招录简章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区)”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迪庆州或德钦县,其中“生源地或户籍”只需满足一项即可。对于非迪庆州或德钦县户籍的人员,必须在2017年3月14日24:00前将户籍迁入迪庆州或德钦县,且在资格复审时持有迪庆州或德钦县《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2、个别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材料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认定报考人员生源地:一是以《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认定生源地,凡报到地为迪庆州或德钦县境内的,视为本州或德钦县生源;二是不能出具《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报到证)》的,由报考人员提供参加高考时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地”(生源地指高考时学生户籍所在地)证明加以认定。

3、招录简章中“报考人员身份要求”栏为“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身份为迪庆州内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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