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2017-03-10来源:四川大学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如下: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生物医学工程083100、材料学080502(生物材料方向05)等专业初试成绩340分以上(含340分),单科成绩50(75)分(含50(75)分)的考生,参加差额复试。已经确定的推免生(包括外校推荐到本学科的推免生)和获得优秀夏令营营员且初试合格的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7.3.21 (上午9:00-11:30)

报到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5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7.3.21 下午3:00-6:00

笔试地点:研究生院3-119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专业课笔试按学生来源不同分为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其中:高分子化学及物理学占50%;高分子材料合成、加工、复合材料等,占50%)或者 “有机化学基础”或者“解剖生理学”,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基础选择其中之一。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2017.3.22(星期三)全天面试,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面试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楼二楼小会议室205面试。

4.体检:

体检医院: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四川大学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12日—3月30日工作日

下午14:30——17:00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办公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注: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单位根据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自行确定)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000000。

五、复试名单:杜勃宏、李耀民、龙小玲

接受部分学院内对生物材料感兴趣的调剂生,登记时间:即日起到2017年3月15日止,将调剂报名信息(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总分)和拟参加笔试科目以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hongtan@scu.edu.cn。院内调剂的考生复试名单另行公布。

六、咨询联系方式:028-85460972

七、举报受理渠道: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学院205)028-85461785,邮箱gfzxy2000@scu.edu.cn。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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