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市沧浪区领取新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05-29来源:沧浪教育网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合格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及1寸证件照于5月30日(周三)到沧浪区教育局办公室领取证书。如需代领,请带好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地址:沧浪区教育局(十梓街338号)2号楼五楼,联系电话:0512-65211410

注: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领到毕业证书后,再到上述地点办理领证手续。应届毕业生领证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

沧浪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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