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2017-03-09来源:

问:2017年福建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答: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具体内容可登陆福建省 录用网站查询。

友情提醒:在本次招考中,1986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6年3月7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如怀孕等),建议不报考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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