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泰安市教育局安排部署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2012-05-29来源:泰安市教育局网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近日,市教育局对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包括201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今年我市教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报考条件

一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二是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中学、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 “两课”考试时间为7月7日。“两课”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6月1日至8日,现场报名的时间为6月10日至17日。考生须在报名点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成绩于8月2日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在泰安市,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初中教师资格者、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认定条件

一是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二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测评成绩合格;

三是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是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五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一是网上申报,二是现场确认审查材料和组织体检,三是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四是进行资格认定作出认定结论。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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