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肃宁县电视台2017年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09来源:

为解决肃宁县电视台采编人员紧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聘用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聘用岗位条件及人数:

1、文字记者6名:男、女各3名,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类专业。

2、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类专业,五官端正,普通话一级乙等。男身高1.75米及以上,女身高1.65米及以上。

3、摄像记者、后期制作各1名:男性,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影视制作相关专业。身高1.70米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须有就业报到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5、一本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户籍不限 ;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4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地点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7室。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报考者登陆肃宁县政务网、肃宁县阳光网下载并填写《肃宁县电视台公开聘用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报名。本次公开聘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聘用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数额。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如出现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

(三)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四、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肃宁县政务网(www.suning.gov.cn)、肃宁阳光网(www.snyg.gov.cn))查询。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依据各岗位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面试结束后,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文字记者、摄影记者、后期制作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主持人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与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总成绩计算时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各岗位聘用人数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政务网(www.suning.gov.cn)、肃宁县阳光网(www.snyg.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与考核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应届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期间无法提供毕业证及个人档案的,暂不办理相关手续。待提供后再予办理,如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资格复审与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肃宁县政务网(www.suning.gov.cn)、肃宁县阳光网(www.sny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注意事项

(一)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同类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聘用后,至少在本单位工作3年。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317--5118960

肃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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