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
2017-03-06来源:陈村镇人民政府网

各位考生: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佛山市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佛财会〔2017〕3号)规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举行。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试点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现就我区2017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4)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市直报名确认地点现场审查报名。

2.高级资格。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有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转系列评审政策的人员;

(4)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生自行购买)。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

我省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试点方式,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间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9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无纸化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10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无纸化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

我省2017年度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考试时间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考试组织

(一)网上报名: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31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二)报名确认:

中级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03月27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中级资格的考生报名确认地点: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大楼(地址:大良105国道红岗段即震德机械厂对面(西门),或顺德公共汽车总站对面马路直入(东门)电话:22617386、22617387)。

高级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03月27日至31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确认),确认地点:佛山市财政局(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财政大厦13楼会计科)电话:83381225。

(三)报考所需基本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必须是A4纸。

现场报名确认可以由考生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

(四)准考证发放:

2017年8月28至9月8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7〕64号)规定,实施无纸化考试的中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执行,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7年度高级资格考试费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佛山市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佛山市:83874123

禅城区:83281300

顺德区:22617386

南海区:86220975

三水区:87759768

高明区:88638933

顺德区财税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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