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省属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人民警察能否报考?
2017-03-02来源:

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省属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人民警察能否报考?

答: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下属支队的人民警察可以报考,在支队所属的大队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作基层工作经历;省属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的人民警察可以报考,在分监区(分监狱)、大队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监狱、戒毒管理单位科室工作的,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市属监狱、戒毒管理单位报考人员的审核参照省属监狱、戒毒管理单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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