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自主招生加分项目评价办法细则
2017-03-02来源: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一、考生在校综合表现及相关专业特长

考生中学阶段综合表现和专业特长满分100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项目如下:

1.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100分、校级80分

2.文体特长依据考生获奖情况评定: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重大比赛前三名加100分,区县级重大比赛前三名加80分

3.考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长技能证书者加80分

4.考生持有英语类证书最高加分80分

5.考生持有计算机类证书最高加分80分

二、考生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或中职生成绩

考生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或中职生二三学年成绩满分100分,加分项目如下:

1、 高中生

2017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自主招生加分项目评价办法细则

说明:以上各项成绩累积加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2、中职生

按照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语数外三科成绩予以评定。

三、对农业户口的考生采取倾斜政策,加10 分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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