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2017-03-02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1、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是指经教育部同意、北京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批准,高校实施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入学形式。

2、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和高考录取的学生有区别吗?

答:自主招生计划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相关待遇和政策。

3、怎样参加你院自主招生考试?

答: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分三步:第一步:网上报名,在3月12日至16日登录学院网站,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第二步:报名确认,3月18日到学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第三步:考试,3月25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4、笔试主要考什么?

答:笔试为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时间是3月25日上午9:30到12:00;考试科目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笔试为综合试卷,卷面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5、面试主要考什么?

答:面试时间是3月25日下午;考试科目是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总分15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评50分。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已通过北京市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只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评,不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6、录取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答: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成绩计算: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证书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2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分折算)+面试成绩(150分)+证书成绩(20分)。

7、证书成绩指什么?

答:证书成绩指考生在中学期间(以高中、中职阶段为主)取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特长证书、评优证书等。考生应在报名确认时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学院留存作为证书记分依据。

8、如果我被录取了又不想去还能不能参加当年高考?

答: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

9、你院可否住宿,怎么收费?

答:新生入学后原则上要求住宿,宿舍为6人间,带独立封闭阳台,有空调。住宿费900元/年。

10、针对贫困生有哪些资助奖励政策?

答:学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1)学院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3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入校第二学年开始,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最高为5000元)。

(5)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1、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专接本考试吗?

答:可以。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毕业政策,专接本推荐和录取比例以毕业当年北京市相关文件为准。

12、如果想了解专业相关的具体情况应该向哪里咨询?

答: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9269998、89269999。

各专业详细情况咨询电话如下:

法律事务(国商法)、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法律事务(知产法务助理)、商务英语专业咨询电话:89269857;

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检察官助理)、刑事执行(罪犯矫治)、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法律事务(律师事务)专业咨询电话:89269846;

法律文秘(法院书记员)、文秘(商务助理)、文秘(航空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咨询电话:89269855;

电子商务(商务信息与资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建与网络攻防)、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软件开发)、司法信息安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咨询电话:89269806;

国内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咨询电话:8926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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