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7-02-28来源:昆明教育人才网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要求,2017年官渡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范围、方式:

1、报名的方式:

①社会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申请人需登录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220.165.7.48/TTMS;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进入网址)填报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官渡区辖区内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报名(由学校汇总后,到官渡区教育局人事科1274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的范围:①官渡区辖区内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官渡区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官渡区辖区的个别人员。

②参加云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3、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4、县(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①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②半寸免冠身份证件照片三张;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④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提供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工作单位在官渡区的须提供劳动就业合同1年及其以上。

四、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并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以及本人近期半寸免冠半身身份证件彩色照片3张,同时需提供该照片的电子版本。电子版照片规格如下:尺寸大小控制在20K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命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照片扩展名为JPG,如,53011119**********.JPG(电子版照片请用U盘上报)。

五、其他:请在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2017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1、非师范类的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师范类人员不参加教学测试的,必须提供教育实习鉴定。

3、教育教学能力收费每人180元;(收费依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08〕735号)

七、信息确认时间、地点(社会考生):

1、时间:2017 年3月22日至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国投大厦2898号1274办公室。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4月 8 日上午10:00 到和平小学抽取教学能力测试课题;4月9日教学能力测试(星期日)。

九、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址:官渡区和平小学(地点:昆明市和平村143号)。

十、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的规定,凡官渡区辖区内已参加云南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且符合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2017年3月官渡区教育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2017年秋季官渡区不再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温馨提示:

1、请各位申报人员牢记网上申报密码及报名号,以免影响申请认定工作。

2、请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并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则将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人资格。

联系人:桂老师:联系电话:0871-67179061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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