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考察对象公示
2017-02-28来源:北湖区人民政府

郴州市北湖区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现将本次选调体检合格进入考察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考察对象(共8名)

1、区委组织部科员 黄娅琼

2、区委组织部远教中心科员 周俊杰

3、区人社局科员2 罗燕飞

4、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科员 江名威

5、区发改局科员 李经文

6、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科员2 周井梅

7、区政府办(法制办)科员 朱文华

8、区企业养老保险站科员 唐祺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6日(7天) 受理电话:0735-2167129

根据郴办发〔2015〕28号文件第11条:“从2014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乡镇公务员不得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遴选、选调等考试,也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规定,经请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区人社局科员1谭磊、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科员2罗霖昊、区政府办(法制办)科员段倩等三名同志的选调资格,不列入考察对象。同时,以上三个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北湖区考试录用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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