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2年武警国防生招生章程
2012-06-12来源:云南大学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经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协商并签订协议,从2002年起云南大学每年为武警部队招收培养国防生。2012年招生简介如下:

一、专业和招生数  通信工程专业:40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0名。

二、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  具体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见《云南大学2012年武警国防生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对象  1.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收本科生的条件。2.符合参军入伍政审和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1.62米以上,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OODS等效球镜以下,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3.必须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4.限招理科类考生。5.全部为男生。

四、报名形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报名,填写提前批次志愿,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录取方式  按照军队院校从地方招生以及招收国防定向生的办法,由当地武警总队干部处协同省军区干部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由云南大学按照录取条件,同军事院校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六、培养和管理  被录取的国防生在享受云南大学国家计划生待遇的同时,又享受国防生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武警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按每人每年1000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学费5000.00元,由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5000.00元,由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选培办按照标准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选培办按照上级要求给国防生发放被装,负责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协助云南大学做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云南大学负责国防生的教学、管理和毕业资格的审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国防生按照云南大学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管理的同时,着眼培养目标,参照部队条令条例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国防生平时着便服,军政训练时着军服。

七、毕业分配  国防生毕业后,统一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

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1

联系电话:(0871)5931646    5034261

联系人:刘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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