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7-02-27来源: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自愿从事道路执法和水上搜救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昆山户籍;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本人未受过刑事、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未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7.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3月1日9:00-16:00

3.报名地点:昆山市地方海事处办公室(昆山市震川西路151号6楼)

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需加试体能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先通过体能测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纪律

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559804

监督电话:57590751

本简章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1.2017年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昆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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