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综改实施方案将于明年下半年出台
2017-02-24来源:阳光高考

新华社成都2月18日电(记者吴晓颖、高蕾)记者18日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将在2018年下半年出台四川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这意味着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将面临“新式高考”。据悉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由原来“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改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一处处长冉启银介绍,四川从明年秋季新入学高一年级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目前,该省已着手调研、起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据介绍,相比此前高考模式,“新式高考”主要有5个方面变化。在录取模式上,由原来“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改为“两依据、一参考”。在考试科目上,由原来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科综合科目改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取消文理分科。

此外,在考试时间上,由原来的6月一次进行所有科目统一考试改为分两次进行;选考科目在高三第二学期高考前,统考科目仍在6月。在 上,由原来的学生外语科目只能考一次改为学生可以有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在计分方式上,考试总成绩由原来的各科成绩直接累加改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成绩加上3门选考科目按等级折算的相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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