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北京市东城考点报名工作通知
2017-02-23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辖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为保证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东城考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 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试用机构所在区县考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如未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无效)。在系统中直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考中心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3月7日-3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东城区卫计委107房间(东四十一条83号)

请考生携带考生以下资料:

1、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请在该表“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除用人单位公章外还要加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专用章(人才或职介)。

6、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助理医师执业证曾做过变更的,需携带首次注册的执业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首次注册时间的证明。

7、两张白底二寸照片(网上上传同底,用小袋子装好写名字)。

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除上述2~5条要求外,还须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证明(含姓名、攻读专业、学位类别、毕业时间等)。

二、考试收费

现场审核确认后考生请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具体缴费截止时间请注意现场审核时的通知)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考试缴费问题也请及时关注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东城区卫计委 (http://wjw.bjdch.gov.cn)的后续通知。

三、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密切关注

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

东城区卫计委 (http://wjw.bjdch.gov.cn)三家网站上的有关通知

网上缴费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1500-800

联系电话:64050487

东城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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