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意见箱旁装摄像头,这是什么梗
2017-02-2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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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在大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范围正对准意见箱。所有人向该箱子投放意见材料时,均暴露在监控之下。(11月6日新华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人民网郭俊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新形势下,一个政府部门设立一个 “意见箱”,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却还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动歪脑筋在“意见箱”旁边安装摄像头,这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意见箱旁装摄像头是啥意思?想秋后算账?

虽然说这个问题被曝光后,该单位就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就有关原因做出了说明。但笔者觉得,错了就是错了,任何牵强附会的解释都只能收到越描越黑的效果。说到底,意见箱旁装摄像头,就是不欢迎群众背过领导提意见建议,就是怕群众监督,就是想警告“不听话”的人:工作组走了,你可能还归我管!

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修养。作为党执政的主要承担者、国家政权的主要执行者、经济社会管理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只有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才能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所以,领导干部应该把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着责任和义务来对待,当着能力来锻炼,当着气度和胸襟来修养。决不能像该单位那样,怕群众提意见建议,在“意见箱”旁边安装摄像头,搞贻笑大方的小动作。

当然,有些领导之所以想在“意见箱”旁边“监督群众”,也可能与自身确实存在的问题有关,怕单位的“老底”被群众翻出去反映上去,怕自己不干净的屁股被群众给曝光了。所以,千方百计隐瞒问题,铤而走险打压群众。岂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况且,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治党的今天,任何违法违纪的问题,最终都是会见天日的。

因此,奉劝那些还抱着侥幸心理、不识时务的领导干部,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从思想上把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经常照一照,不断提高自己做人做官做事的能力。特别是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放下“架子”、抹开 “面子”,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错了就改,有问题就纠正。不仅不能打压群众,还应该 “零距离”和群众接触、“零障碍”和群众交心。只有这样,才能赢利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经济日报:设置意见箱,是加强群众对本单位监督的一项举措。而要想让群众畅所欲言,就要解除他们的顾虑,保护好举报人,让被举报对象无法知晓举报者的真实身份。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先有意见箱还是先有摄像头,两者在一段时间内的共存是事实,是与强化群众监督背道而驰的,可以说堵住了群众的监督渠道,让监督举措成了摆设,必须予以整改,这关系到相关部门接受监督的诚意。意见箱只有越安全,监督才能越方便。

@光明网王钟的:虽然当地政府部门解释,在意见箱旁边装摄像头,并非有意为之,并称“投递举报信这种方式已经很少见了”,但是,这尚不足以打消公众的疑虑。一个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的意见箱,一般来说,处理的都是与基层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小事”。人们所担心的是,在更大的范围内,群众意见举报的保密是否万无一失。

不管是哪个部门在意见箱旁设置了摄像头,不管是出于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其行为对群众造成的困扰是显而易见的。而且,摄像头经网友曝光后,当地政府才对此整改。从2014年到现在已有两年时间,中间居然没有任何政府工作人员觉得不妥,究竟是因为相关工作人员对摄像头没有足够的敏感,还是根本没有形成对群众举报意见的重视?

诚然,如当地政府所说,采用信件举报的群众越来越少了。然而,哪怕仅仅是极少数的个体,其意见也不应该被忽视。对于不擅长使用网络等现代手段的中老年群体,举报信可能仍然是其首选的方式。既然意见箱还是举报渠道之一,那么相关工作就不能懈怠。不管从哪个途径举报,都不能让群众感到意见“石沉大海”的沮丧。

实际上,不管是网络举报,还是投递举报信举报,人们对举报信息安全的担忧是一致的。网络举报尽管看上去更安全、更隐蔽,但是在技术上追溯举报者身份的难度其实也更低,相比之下,在意见箱旁边装个摄像头还算是直观的。换言之,如果连信件举报这种最传统的举报方式,都无法保障举报人的安全,那么人们又怎样形成对不确定性更大的网络举报的信任?

一直以来,举报人信息泄露的隐患是困扰公民举报的难题。前不久,上海浦东就爆出了举报人信息被泄露事件。有消费者投诉几家超市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结果遭到商户的骚扰;更早些时候,广西南宁的谢先生举报旺旺产品广告词形成误导,结果其举报信在网络上流传开来,信上的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被公开,谢先生本人也被接到很多骚扰电话。举报内容非但没有得到妥善处置,反而被政府内部人员公开,这恐怕是举报者最糟糕的体验。

与举报者因为举报信息泄露后,日常生活、工作受到影响,甚至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相比,对泄露举报信息的处理却常常是高举轻放。高滩镇在回应质疑时,也不过泛泛地说一句“该镇从未有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行为”,这种停留于表面的话语根本难以让人放心。

不让泄露信息或为泄露信息提供方便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就不足以还举报以安全的空间。要让群众看到泄露信息者付出了沉重代价,才会让人放放心心地投出举报信,也才能让举报受理工作获得最基本的尊严。

解析:机关单位设置意见箱,为的是收集民众反映的问题,接受民众的意见、建议,接受民众的监督。如果意见箱的旁边有一个明晃晃的摄像头盯着,那么,想反映问题、提意见的人难免心里犯嘀咕,甚至可能因此而放弃监督。就是那些没有监督意愿的人注意到这种现象,也会产生种种不好的联想,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

可以看出,摄像头对着意见箱,就是害怕监督、干扰监督、抵制监督,想拦阻问题、掩盖问题,是心虚的表现,性质十分恶劣。而如果像汉阴县国土局所回复的,摄像头设置在前,意见箱设置在后,但是谁又敢保证在安装意见箱的时候,是不是故意选择在了摄像头底下?即使没有打击报复群众,也并不能保证提意见群众的安全。没有打击报复群众,是因为意见箱收到的意见,还不足以让某些人愤怒。比如说,提的意见是涉及机关作风的,而没有涉及个人安危。假如,群众不是提意见,而是举报了某些个人腐败,这个人如果通过摄像头找到了举报人,你说他会不会打击报复?如果涉及的举报信息是严重到足以致命,他是不是也会鱼死网破?

说实在的,摄像头对准举报箱是不是“工作失误”所致,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问题症结并不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无论“摄像头对准意见箱”是否系“故意为之”,这种做法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举报被监控”的事实,不仅妨碍干扰了相关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客观上导致“多数群众因害怕被摄像头拍到遭打击报复,不敢向县委督导组信箱反映问题”的消极后果。而对于这样的消极后果,依据党纪党规,恐怕不宜仅以轻描淡写的“工作失误”视之,并简单“道歉”了事,还需进一步根据“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精神要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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