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2017-02-20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充实雕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5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心为群众服务,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常州市中心城区(青龙、雕庄、茶山、兰陵、天宁、红梅、三井、河海、南大街、戚墅堰、丁堰、潞城、马杭、遥观、湖塘)户籍,居住在辖区附近者优先;

3、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者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其中,男性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至42周岁;(截止至2017年1月1日);

5、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工作满一周年);

6、一经录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获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中吴大道1287号)

联系电话:0519-88821878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请粘贴1寸近期照片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全日制学历证明、后续教育的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1寸彩照2张。原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本次资格审查,由雕庄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负责,经初审合格后,由工作小组负责电话通知。

6、准考证在3月6日到雕庄街道民政科(中吴大道700号1号楼106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60%;

2、笔试: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设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为公文知识、文书能力和方案策划。及格线为50分(含)。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由雕庄街道组织面试工作。及格线为50分(含),面试缺考或面试未进及格线将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考察(政审)及公示

体检:由雕庄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自身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政审):雕庄街道将组织专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过程发现有违纪违规、隐瞒真相、不符合招录条件的情况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公示:雕庄街道将对政审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雕庄街道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月薪酬为2000元,试用期考评合格后,签署用工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后的待遇按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3、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

2017年2月20日

附件:雕庄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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