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罗兰同志为公务员、拟录用卢丽津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2月23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2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533400
监督电话:0776-8201929
2017年2月13日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