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市宝应县小官庄镇巡防处警队员招聘简章
2017-02-10来源:宝应县人民政府

为大力加强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镇党委、政府决定对镇巡防处警中队进行调整充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职巡防处警队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自愿从事巡防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情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男性,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部队复员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宜进入巡防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须经过报名、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

2、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表,同时交2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2月11日至2月21日,宝应县公安局小官庄派出所。

4、录用:所有招聘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县公安局将组织对所有录用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镇统一安排其从事巡防处警工作,试用期确定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确定为正式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的正式人员月工资1800元,统一缴纳“五险”。

咨询电话:18952707420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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