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常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2017-02-09来源:衢州市常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事〔2017〕1号)和《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7〕2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我县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报名

(一)考试组织

1.全县卫生高级专业实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常山县报名点设在常山县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2.常山县考生按所在单位的行政区划去常山县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审核。

3.参加卫生高级专业实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经县、市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

1.网上预报名。2月15日至3月9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3月7日至3月8日期间,报考人员持《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报名点指定地点或单位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3.缴费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至3月16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破格人员所需的破格材料由各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二、考务管理安排

(一)资格审查。在3月14日至3月28日期间,报名点在网上完成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上报工作。

(二)准考证打印。在4月17日至4月22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方式。考试时间为4月22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四)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一般可在考试结束三周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五)成绩复核。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从今年开始,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三、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考务管理及考生违纪处理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等要求执行。

四、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刘萍

联系电话: 5011885

常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9日

附件: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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