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介绍
2012-05-18来源:贵州省公务员局网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正确理解《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在填报信息时,一定要准确理解报考职位所需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名表》,以免影响报考人员进入招考工作的下一环节。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及其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职位。

2)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系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签订诚信承诺书。

3)点击“报名填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中的信息。注意:有些信息需要填写,有些信息则需要点击栏目后的提示符进行选择。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考机关未审查之前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登录后自行修改。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保存个人信息后,进入照片维护页面,点击浏览,选择本地照片上传。注意,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图像比例、清晰度达到图示效果、20Kb 以下)。

5)查询资格审查状态。点击详细信息可查询资格审查状态。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22日18:00以前,改报其他职位。

6)进入“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准备一张开通网银的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卡,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点击“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用。支付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在《招考简章》中所示的缴费咨询电话或银行客服服务热线。

7)下载和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信息表》进行留存,以便加分、资格复审使用。暂时无条件打印的(如电脑未安装打印机),报考人员可以下载并将《报名信息表》保存至QQ等邮箱,择机再打印。

(一)男子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三、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点[确定]。

四、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报考人员从《招考简章》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类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称。

五、身份证号码如何正确提交?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使用半角输入。

  六、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

七、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八、对恶意注册报考信息人员怎么处理?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取得考试资格的,经查证后,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九、人民警察学员的招录方式是什么?

我省人民警察学员招录工作按照公务员招录程序和人民警察招录条件进行统一考试。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与人民警察职位的笔、面试等程序均同步进行。学员入学后,按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程序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在校期间享受公务员有关工资待遇。人民警察学员在校期间,实行免费就读,学员培养教育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保障。毕业后经考试考核合格,由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按报考时本人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派遣就业,予以正式任职。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取消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资格。

十、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是否有身高、体重的要求?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没有身高、体重的要求。但是有体能测评的要求。如果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则不能进入招考工作的下一环节,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合适的职位。以下为相应的测评标准:

十一、“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怎么理解?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的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规定情形的,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十二、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是否可以改报职位?

报考人员因报考的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或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可给予改报。

十三、报名后期往往无法登录报名网站是什么原因?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报名,以免因临近报名截止时间,报考人员过于集中而无法登陆网站提交《报名信息表》,失去报名机会。

十四、什么是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指考生选定招考单位和职位,填报完信息提交给单位后,招考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和职位要求的条件进行初步核实的过程。

十五、报名工作结束后,如果报考人员所报职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怎么办?

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将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十六、高学历人才报考公务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获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招录博士学位人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可放宽到2:1,但获博士学位人员报考其他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仍按3:1执行。

十七、报考人员如何选择符合自身职位专业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

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如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审查,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十二、“基层报务项目”人员的资格复审如何进行?

“基层报务项目”人员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最后,持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他项目人员的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到县级“项目办”、“引导办”进行初审;

(2)初审后,到省“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后,持省“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基层报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二十三、哪些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本面试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人数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十四、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有何依据?

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依据是《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 机构和招录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人员名单将进入 录用违纪记录系统。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 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五、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怎么处理?

  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经查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资格审查部门提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意见,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查。凡有使用假证件等错误性质严重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二十六、《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工作介绍》仅适用于此次2012年度贵州省2012年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考。

省、有关市(州)政策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缴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见《招考简章》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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