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7-02-08来源: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17时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一)邮件确认

1.发送电子邮件至SZGSGWYZL2017@126.com。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微信链接确认

1.关注深圳国税公务员招录微信公众号(szgsgwyzl)。

2.点击2017年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链接(点击微信推送或直接点击对话框下方菜单栏)。

3.填写链接内容:姓名、个人微信名(仅限中英文和数字)、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最新联系电话、邮箱等。

4.确认参加面试的,请点击“本人确认参加面试”按钮。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2月10日17时前传真至0755-83878089或发送扫描件至SZGSGWYZL2017@126.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顺序装订,邮寄到我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国税大楼3202室,余女士0755-83878005收,邮编518048)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在空白处注明培养方式:统分、定向培养、自费、委托培养等)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高校名称可能会不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至少具有1年及以上财税、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财税、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7)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深圳国税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详见附件5);近期一寸同底照片3张(照片可不与报考时上传的相同,将来用于贴在体检表上,考生不必自备体检表)。

上述复印件邮寄材料我局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如因学校放假及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请在《深圳国税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确认及情况说明书》(详见附件5)逐项说明即可。凡是不影响报考资格条件的非关键性资料,个别暂时未能提供,或当时报考时填报的不准确现在更正的,一般不会影响审查结论。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或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有问题时,工作人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审查通过则不再一一告知考生。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本人面试当天,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锦绣街2号,路线图及乘车方式详见附件8)。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2日-3月5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锦绣街2号,路线图及乘车方式详见附件8)。

(三)面试成绩发布

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一般采取隔位报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待签收个人面试成绩,当晚会电话通知是否入围体检环节,请保持手机畅通。面试结束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7年3月6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操场集合,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755-83878005(电话)

0755-83878089(传真)

szgsgwyzl@163.com(咨询邮箱)

SZGSGWYZL2017@126.com(面试确认邮箱)

szgsgwyzl(微信公众号)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szgs.gov.cn/art/2017/2/4/art_252_51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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