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下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深卫计人事【2017】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与方式按照市卫计委印发的《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网上报名:申报人员可于2017年2月6日起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并签名。
(三)需扫描上传的材料均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
(四)我区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上午12:00;地点:坪山区深汕路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417室,咨询电话:84622745。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考试。各单位在初审时,务必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各项报名资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表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三、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报送《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材料顺序需与一览表顺序一致。
(二)考生个人报名材料按照通知要求顺序排列好(见深圳市文件要求),所有复印件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现工作单位公章与审核人签名和日期。
(三)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将考生材料和《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含电子文档)一并于2017年2月15日上午9:30前报坪山区深汕路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417室。
四、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特此通知。
卫生计生局
2017年2月6日
附件: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信息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