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录取公告
2017-02-06来源:泸水之乡

泸水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6】182号)、《泸水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泸水市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及同等学历适龄青年。

二、报名时间及电话: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3月20日止;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老师,15096813699;吴老师,13988676801。

三、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录取时间:

2017年3月10日—2017年4月20日。

四、就读学校

由泸水市职业技术学校推荐到27所承担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招生学校。

五、优惠政策:

(一)国家对就读职业学校学生每生每学年下拨2000元免学费资金,学生就读职业学校免学费;

(二)国家补助每生每学年2000元,省级补助怒江州农村户籍(含农转城)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用于学生生活费补助。

六、中等职业学校学制及证书:

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前两年在校就读,第三年学校负责安排同工同酬的顶岗实习;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在校就读一年,第二年学校负责安排同工同酬顶岗实习。按要求完成学制并考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社会实践活动:

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寒假安排40天、暑假安排两个月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同工同酬的社会实践活动。

特此公告

泸水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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