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04来源: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经济形势研判,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编委同意,成立射阳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系公益一类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熟悉经济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人员优先。

3.选调范围为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一般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股级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8.所有参加选调的人员,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4日—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县发改委办公室(射阳县旺海路双山科技商务中心427室),联系电话:82352361。

3、报名所需材料:

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到射阳县发改委办公室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县发改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发改委组织的各项选调考试。所有报考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发改委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开考比例。

(二)笔试与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发改委负责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射阳县发改委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着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射阳县发改委、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

1、《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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