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7-02-04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辅导员队伍,南京中医药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

2、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3、须为医学、药学、教育学、管理学相关专业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查

3、笔试

4、体检

5、心理测试

6、面试

7、公示

8、聘用: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心理测试等情况,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二)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28日

2、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应聘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无违规违纪记录,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六)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5年以上。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 1 月20 日至 2017年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可登陆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http://pmis.njucm.edu.cn:8083/jianli/dengji.htm;(须

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打开);

2、浏览拟应聘岗位,并点击“在线投递”;

3、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并按以下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上传个人简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上传的简历须包含以下内容:

(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表中贴照片处须粘贴报名者免冠电子照片一张);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如文件、聘书、证书、任职证明等;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请按(1)-(4)的顺序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中,无需封面。其中第(2)、(3)、(4)项须将扫描件或原件拍摄图片贴入word文档中。未按要求上传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投递材料。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通过资格初审并接到学校短信通知的应聘者,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报名上传的简历材料一份(打印稿),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须本人亲笔签名。还须携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任职证明须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现场资格审查时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取消笔试资格。

5、录用人员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按期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

应聘人员录用后作为人事代理(不进编)人员聘用管理。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25—85811179

电子邮箱:rsc@njucm.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11025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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