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2年度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报考职位名称 | 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
陶建松 | 660232014201 | 0603014001 | 成都陆运办机电检验副主任科员 | 103.8 |
庄新强 | 665237153114 | |||
王春杰 | 660239251201 | 0603019001 | 攀枝花检验检疫局检务科员 | 116.1 |
王娜娜 | 504237184207 | |||
徐洁 | 668237112215 | |||
姚琴 | 672261155730 | 0603022001 | 广元检验检疫局植物检疫科员 | 103.6 |
张鲁 | 658265077805 | |||
张雨渟 | 673251071023 | |||
康志军 | 501271171407 | 0603024001 | 遂宁办事处动植物检疫科员 | 108.7 |
刘晓洁 | 501237252204 | |||
尚楷媛 | 501213060419 |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
5月24日下午14:30-17:30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0楼会议室,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核对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待业人员: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出具获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前最后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进行评估认证的证书。
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将取消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日期 | 时间 | 面试职位 |
5月25日 | 全天 | 0603014001、0603019001、0603022001、0603024001。 |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地点:四川检验检疫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8号)。
面试开始时间为当日上午9时。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上午8:30)进入候考室,并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候考室位于四川检验检疫局11楼会议室。截止上午8时5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川检验检疫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8号(详见附件)。乘坐公交车10路、19路、27路、34路、45路、57路、59路、72路、77路、115路、306路均可到达。
咨询电话:028-82998352。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产生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规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如果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体检时间:
体检将于5月28日由我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体检前一天晚上21:00后应禁食,体检当天检查前需空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3、考察人选产生原则: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考生须严守候考室纪律,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3、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老师:028-82998352。
附件:四川检验检疫局地址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