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2017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7-01-24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2017年录用

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2017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的方式

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及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为2月23日(星期四)。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附后。

三、面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于2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快递或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1号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收件人:人事局。

1.考试报名登记表(须粘贴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有的能够证明基层工作年限的材料。如基层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职务、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公积金对帐单复印件等;

6.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面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凡有关材料缺失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作完成面试确认。若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4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83912378。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进入办公大楼。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抵达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抵达候考室。截至规定时间尚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五、面试地点和联系电话

面试地点: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1号广安大厦,在广安门立交桥的东南方向、广安门南街路东、监察部向南200米、北方工业大厦向北100米)

联系电话:010-83912203(考生面试当天联系电话:83912273)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2017年面试人员名单

2月23日 时间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分数 2月23日 时间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分数
上午 957137696916 128.6 下午 957113012610 119.5
957113030201 957111662126
957139023429 957113032016
957137030327 957132181624
957111981509 9571113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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