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2017-01-19来源: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联合测试+综合测试”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目前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否则提前招生报名无效。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20日。

3.报名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

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艺术类兼报文理科考生,符合普通类报考条件的,可填报文理科专业。艺术类和普通类专业不可以兼报。最终考生专业将优先录取该生第一志愿。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20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录取。

1.考核内容:

(1)3月20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联合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2)4月15日至16日,我院统一组织综合测试。

(3)免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测试。

2.考核分值: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60分;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语数外成绩,满分285分)+综合测试(满分100分)+政策性加分

4.报名考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考生所属省辖市高中学校
2月25日前 文化联测免试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3月16日前 学校公示文化联测免试考生名单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3月18日—19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未合格科目)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3月20日 江苏省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4月15日—16日 综合测试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4月30日前 拟网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注:综合测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四)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免测考生类型 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条件 备注
①学业水平测试 符合基本报名要求,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4B或者1A及以上,(该项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不需要考生单独提供材料) 符合①项免测类型的,由我院向省考试院统一查询。 符合②-⑤项免测类型的,请将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于2017年1月20日前传真至我院,传真号码:0514-87579907;证明材料原件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7年3月4日之前寄至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邮编:225101,联系电话:0514-87579903,收件人:王老师,请注明“提前招生免试材料”。并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原件于4月15日到校参加综合测试。
②综合优秀生 在高中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区县级以上荣誉的考生。
③科技特长生 高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中获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④艺术特长 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
⑤体育特长 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者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

(1)以上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考生,须持有《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信息表》、《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申请表》(样表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2)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申请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7年高考报名手续。4月14日前或当日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水平测试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4月15日我院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所有免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语数外联考成绩统一核算成语文80分,数学80分,外语80分,总分240分。

(五)加分奖励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加分政策项 加分分值 备注
①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一等奖50分 二等奖40分 三等奖3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一等奖30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最多加4门) A级每科加20分 B级每科加10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④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最多加3次) 1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10分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⑥少数民族考生 3分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⑦目前我院部分专业已与省内外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凡毕业后自愿到相关企业服务并经该企业考核合格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 20分 3月4日前联系我院招办李老师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

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六)考生综合测试现场确认

1.报名考核费:综合测试无须交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七)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综合测试分+政策性加分,同分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提前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提前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四、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电话: 0514-87579903、87579907(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jhu.cn

微信公众号:JHU_1999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邮编:225101

乘车路线:由扬州西部客运枢纽乘22路公交车到江海学院

由扬州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江海学院

由扬州汽车东站乘19路公交车至新华中学下,在对面站台转17路到江海学院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

易贤下载网: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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