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7-01-13来源: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1. 笔试报名时间:1月13日至16日16:00。

2.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月16日16:00。

3.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7日16:00。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网上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进行提交。

(二)网上缴费

执行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特别提示:信息录入务必准确,由于个人信息录入错误将造成无法正常缴费从而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考试时间与科目

时间 类别 3月1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下午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六、成绩查询

4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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