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四)
2017-01-11来源: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韦馨怡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科员三等3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10日至1月16日(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 0771-5509012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四)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代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1 南宁市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兴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科员二(010043001002) 韦馨怡 壮族 16101150903 3 138.4 84.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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