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2017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审核材料
2017-01-07来源: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2017年首次报考全国卫生专业资格初、中级考试的考生:

1.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中级资格,须按照报考条件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最高学历为中专,须提供聘书)、护士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上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民营医疗机构的应试人员应提供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名材料单位公示证明;

7.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特别说明: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省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对已实施的按省里规定的报名要求,应试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二、往年已报考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只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考试成绩单或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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